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概况
一、 部门名称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二、 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的管理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 协助市局编制和实施区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组织矿产资源、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工作以及保护这些自然资源所有者和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3、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的划定保护,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与开垦、开发耕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4、 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做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及登记发证等工作。
5、 协调市局搞好城乡非农建设用地的征用及管理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审核和报批工作;受理使用土地申请,协助市局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和交易,对辖区内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测评、更新进行定期公示。
6、 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矿产储量审核、报批、登记管理工作。
7、 组织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防治地质灾害;依法实施地热水、矿泉水的勘查、监测、保护和开发的初步审核与报批工作。
8、 负责辖区内的测绘管理工作和土地、矿产、测绘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和矿业纠纷。
9、 负责各项规费的收缴,做好人事、资产、资料档案等管理工作;对乡(镇)或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履行领导和管理职能。
10、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 内设机构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内设5个职能机构(副科级):办公室、土地保护利用科、测绘与地籍科、地矿与环境科、行政执法支队五华大队。
(一)办公室的职责
1、 组织和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审核、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宣传、培训、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督察、财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和分局机关文印及服务工作。
2、 负责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
3、 负责对国土资源所使用资金的监督管理。
4、 负责协调与市局计划财务审计处的工作。
5、 负责信访工作和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6、 负责工青妇工作。
7、 负责分局党组织日常工作。
8、 协助市局搞好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二)土地保护利用科的职责
1、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
2、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3、 组织编制实施区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和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
4、 审核指导督促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
5、 负责审核辖区内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河流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用地规模。
6、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7、 拟订土地供应计划和制定年度土地开发复垦计划。
8、 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
9、 承办需市批准和上报省、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开发项目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
10、 负责本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建设,指导和检查验收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工作。负责管理本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1、 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和政府收购土地使用权办理,监督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指导和管理农村集体非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12、 参与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三)测绘与地籍科的职责
1、 配合市局、负责对测绘市场、地质勘察、地质环境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
2、 负责测绘证书、测绘工作证初审。
3、 负责区内测量标志和测绘成果管理。
4、 做好测绘任务登记管理。
5、 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详查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统计监督测数据分析工作。
6、 组织实施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不动产调查登记发证工作以及不动产登记公开查询、证书年检查验、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
7、 负责地籍测量、勘测定界测量成果的检查验收和审核认定工作。
(四)地矿与环境科
1、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报批、登记、统计及资料的汇总,协助认定和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景观、地质遗迹。
2、 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防治管理工作。
3、 按规定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
4、 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开展地热水、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
5、 负责地热水、矿泉水资源补偿费征收和地热水、矿泉水供水井凿井立项审查报批和采矿许可证发证初审工作。
6、 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及纠纷调处的事宜。
(五)昆明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五华大队工作职责:
1、 负责本辖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工作;
2、 负责组织和实施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3、 负责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
4、 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监察中队)执法监察业务的指导工作;
5、 负责对本辖区内划定的一级和重点巡查区域的抽查检查,指导、检查和考核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监察中队)动态巡查工作;
6、 负责组织审查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监察中队)上报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案件当日作出处理,重大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7、 负责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进行调查核实;
8、 负责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并负责将办理结果按时上报;
9、 承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中的外业核查、违法类别判定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10、 承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相关执法文书的送达和督办执行工作;
11、 负责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统计及执法监察情况月报工作,制定执法监察相关制度、文件等;
12、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
13、 协助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罚或处理决定;
14、 承办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七)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和答复工作;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 联系方式
0871-65335948(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以下为由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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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0 16:50:48
- 2019-10-10 16:47:09
- 2019-10-10 11:31:40
- 2019-04-15 10:34:56
- 2019-04-09 15:57:00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 更多>>
- 2019-10-09 17:42:46
- 财政预决算公开 更多>>
- 2019-03-08 1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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