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相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调查研究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和动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引导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
(四)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维护民族团结。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五)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构按照自身特点依法开展工作,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活动场所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创建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巩固和发展党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组织和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培训学习和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八)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民族成份的更改,清真食品标牌的发放;审批开办清真饮食服务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九)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今后仍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进行初审和登记;负责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和电视片的审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
2、民族宗教科
四、联系方式:0871-63633949、63633101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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