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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街道采购第三方机构提供2026年街道机关离退休干部七个节一生日慰问物品供给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护国街道采购第三方机构提供2026年街道机关离退休干部

七个节一生日慰问物品供给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切实做好退休老干部七个法定节假日及一个生日的慰问物品发放工作,护国街道老干部门拟采购第三方机构提供2026年街道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七个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一生日(生日慰问物品)的慰问物品供给服务项目。现对本项目进行内控综合比选方式,发布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街道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七个节一生日的慰问物品供给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

三、单位地址

五华区庆云街199号

四、比选方式

内控综合比选

五、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2026年退休老同志福利经费

(二)项目预算:总金额189900元以内。

(三)付款方式:按每人七个节日一生日的申报拨付后分批支付。

(四)比选服务:

七个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一生日(生日慰问物品)的慰问物品供给服务项目每人每节300元的慰问标准,共79人以内(如比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比选文件处理),包含七个节日,每人每个节日300元的米油及一个生日300元的慰问物品,满足老同志的生活实际需求,并符合食品卫生部门的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比选申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有《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食品安全生产单位,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与本次商品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二)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

1、提供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上述1-2项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响应文件递交

为保证比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护国街道老干部门拟对上述服务事项进行综合比选,有意向提供以上服务的供应商,请于规定时间内按照本项目要求递交密封响应文件,一式贰份。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成册文件应密封同时加盖骑缝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比选文件。

响应文件应包含:比选报价、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比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若为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往本项目组人员情况、信誉情况、具体服务方案、申请人诚信承诺书等。(具体内容参照附件一)

公示时间:2026年4月08日---2026年4月10日(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需采用书面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17:00,以现场提交文件时间为准(请于工作时间递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整至12点整,下午13点30分整至17点整,不含法定节假日)。

文件递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庆云街199号护国街道老干602室

询问电话:0871-63172033 联系人:程老师

八、成交结果

(一)方式

按照街道内控比选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供应商。

(二)成交结果

磋商结果将于磋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五华动态通知公告版块进行结果公告(公示),结果公告(公示)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

(三)签订合同

比选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比选;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未签订合同,视为双方解除合作。

九、法律责任

(一)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方有权要求比选申请人以比选项目比选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向组织方支付违约金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的;

3、与组织方、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的;

4、向组织方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比选过程中与组织方进行协商参与、不按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组织方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比选申请人有前款第(一)至(六)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组织方组织的比选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组织方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组织方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关于本次公告涉及的比选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一:响应文件申请格式(2026年街道机关离退休干部七个节一生日慰问物品供给项目)(定稿)


五华区护国街道基层党建办

2026年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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