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2022〕8号)、《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19〕7号)、《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22〕56号)等省、市烟花爆竹监管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将通过组织遴选考试的方式择优选取五华区(含高新区西区)2026年至2028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烟花爆竹销售属高危行业,原则上在校学生不得报名);
(二)持有五华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五金、电焊等涉及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的除外),且申请人为工商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三)连续三年在五华区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且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经营户;具有昆明市主城五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户籍;非昆明主城五区户籍的报考者须持有昆明市主城五区不动产权证或辖区派出所登记核发的《云南省居住证》并具有连续两年签注信息;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监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6日—11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报名。
(二)报名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五楼。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五华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遴选考试报名表(原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相关证明,非昆明主城五区户籍的报考者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具有连续两年签注信息的《云南省居住证》(复印件);
(四)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五)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白底照片3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
上,其余两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六)连续三年取得过五华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的,还需提供近三年来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专项信用报告(原件,可通过信用中国或云南政务服务网站免费申请获取);
(八)经盖章或签字的承诺书(原件)。
报名时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凡提交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校验,且由报考者本人办理,不得代办。若发现已在昆明市其他县区报名烟花爆竹零售户考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范围、时间和地点
本次遴选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统一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考生随机抽取考题作答,题型由单选、多选和判断题组成,多选题错选漏选均不得分。考试结束后,由考试系统直接评分,并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一)考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信用积分制管理制度》以及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7日(星期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场次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载明内容为准,准考证由承考机构制作并发放。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2月4日到五华区应急管理局五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考试相关费用由承考机构按照比选时报价向报考人员收取。
五、资格确认程序
(一)提交申请及审查。报考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申请资料,考试报名表和承诺书可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现场予以答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组织考试和成绩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即现场公布的成绩由机考成绩+加分项组成。报考人员可现场查看本人成绩。
加分说明:对在五华区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连续经营烟花爆竹且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户在机考成绩的基础上予以加分,满一年的加2分,满两年的加3分,满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加5分,总加分项不超过5分。
(三)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在五华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对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经营(零售)资格。根据市级关于鼓励批发企业设置零售经营场所的相关文件精神,五华区2026年至2028年将设置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直营点。此次遴选考试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60名取得五华区2026年至2028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各项要求,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通讯工具、电子产品进入考场。随身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带至座位。巡考过程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请各参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安排好时间提前前往,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本次考试将邀请纪委监委及公证机构等单位参与监督。
(二)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外发布考试信息,请报考人员以我局在五华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同时,本次考试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防止权益受损。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考试及审查批准后,由五华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报人严格按照“一企、一点、一证”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能在指定地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租及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资格。
(四)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资格的经营户,须采用由五华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批发企业统一提供的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烟花爆竹产品。经营点具体位置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经营户从我局提供的点位中选择产生,若出现相同并列分数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最终经营资格,禁止擅自移动变更经营地点。
(五)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资格的零售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确保人员资格和现场管理。经营期间,我局将严格强化安全监管,因“一票否决”或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标准的经营户将列入昆明市烟花爆竹诚信经营“黑名单”,取消其经营资格,取消的零售点不再单独组织考核选拔。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五华区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871-63629383。
附件:1.五华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遴选考试报名表
2.承诺书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五华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遴选考试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