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单位、企业(公司):
经清理,2013年11月21日印发的《五华区鼓励非国有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奖励办法(试行)》(五政办通〔2013〕77号),因多处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当前工作实际,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市级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经2025年11月12日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该文件,现予公布,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