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的公告
根据省、市幸福河湖建设评选要求,结合《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推荐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为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
五华区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23年以来,五华区水务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护;坚持人水和谐、助力发展”等方面,结合五华区实际河流水系分布、河湖库保护治理任务和水生态修复等规划,明确阶段目标,制定实施方案,与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协调,不断巩固河湖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全面促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五华区幸福河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华区水务局领导班子信念坚定、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良,思想、工作作风过硬。近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未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
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告后,于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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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水务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