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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使用草原公示(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

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草地单位: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草地项目名称:西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

三、拟使用草地的用途:光伏方阵、塔基、箱变。

四、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村(一至八组)、苦葛箐居民小组;龙庆社区居民委员会菖蒲塘居民小组、二村三组居民小组、马桑园居民小组、头村二组、头村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草地基本情况:该项目拟使用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村(一至八组)草原面积6.1057公顷、苦葛箐居民小组草原面积19.3406公顷;龙庆社区居民委员会菖蒲塘居民小组草原面积0.4239公顷、二村三组居民小组草原面积3.4336公顷、马桑园居民小组草原面积12.0369公顷、头村二组草原面积0.7765公顷、头村一组草原面积1.9752公顷。使用草原性质为永久占用和临时使用,草原类别为一般草原,优势草种为白茅、野古草,蒿草,黄背草和野古草。

六、拟使用草地的权属: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西翥街道办事处、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龙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权属证明,该建设项目拟使用草原属为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村(一至八组)、苦葛箐居民小组;龙庆社区居民委员会菖蒲塘居民小组、二村三组居民小组、马桑园居民小组、头村二组、头村一组集体所有、管理使用。

七、拟使用草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使用草原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给草原权属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6533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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