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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通知书(五人社监调字(2025]第01474号)

五人社监调字(2025]第014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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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检查你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5日内到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五楼)接受调查;并须携带你单位以下材料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涉及案件详细情况说明

6、五华区鹏达花园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台账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材料。

若你单位不执行本通知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劳动保障监察员: 王亚涛   监察证号:24-Z19001

                谭笑东   监察证号:24-Z19200

联系电话:0871-63584386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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