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五华63号路(南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区1号楼(电视购销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土地征收与补偿准备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195号令)、《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昆政办[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选择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征收的房屋位于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坐落于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北至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南至人民西路、西至五华63号市政规划道路、东至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证载面积673.35平方米;拟征收房屋为混合结构,共3层,投影占地约218平方米。
二、报名所需条件
由于本项目涉及土地及房产的征收评估,要求报名的评估公司具有房屋评估及土地评估资质。
三、报名应提交资料
1.参加报名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原件(现场查验即归还);
3.公司简介及业绩(电子档)。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12: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征收管理科(人民中路66号2号楼409)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评估收费
按国家有关评估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服务费。
六、相关事宜
1.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产生采取自愿报名参加方式;
2.本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取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联系人:胡馨月 联系电话:63368810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