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第九条规定,现对云南大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项目名称: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驻昆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大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76。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7月5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竣工(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已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正义路五华坊42号103室。
电话:0871—63584919。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