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翠湖西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修缮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四)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202号。
(五)采购需求:
1.部分墙面及办公家具修缮、电动感应玻璃门定制安装、指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氛围展板制作安装等。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作工艺及要求 | 规格尺寸 | 数量 | 单位 |
1 | 拆除门洞 | 机器切割后电镐拆除,严禁使用大锤暴力拆除,建筑垃圾按要求转运 | 高2.2m,宽1.8m | 1 | 项 |
2 | 拆除后修补 | 拆除后用水泥砂浆找平粉刷 | 6.4 | 米 | |
3 | 电动玻璃门钢架 | 12#槽钢焊接轨道及立柱 | 实地测量 | 1 | 项 |
4 | 修补吊顶 | 修补电动门横梁,石膏板及龙骨加固破坏的吊顶 | 实地测量 | 1 | 项 |
5 | 石膏板包电动门电机 | 15cm多层板打底及石膏板饰面 | 实地测量 | 1 | 项 |
6 | 检修口 | 定制铝合金材质电机检修口 | - | 1 | 项 |
7 | 电动门不锈钢门套 | 15cm多层板打底不锈钢饰面 | 高2.2m*2,宽1.8m | 6.4 | 米 |
8 | 电动门玻璃 | 10cm钢化 玻璃,面积取整数计算 | 高2.2m*宽1.8m | 4 | 平方米 |
9 | 电动门电机 | 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电机,感应头及人脸密码开门 | - | 1 | 项 |
10 | 电动玻璃门外地面斜坡 | 方便行动不便老人轮椅进出 | 实地测量 | 1 | 项 |
11 | 墙面腻子修补 | 办公室墙面原有污垢铲除,腻子粉及乳胶漆修补 | - | 60 | 平方米 |
12 | 墙面瓷砖修补 | 办公室过道原有砂灰层拆除,瓷砖修补 | - | 3 | 平方米 |
13 | 修缮退役军人 服务站柜子 | 飞林实木颗粒板,含柜体板移门 | - | 16.1 | 平方米 |
14 | 为民服务站pvc字 | 15mm pvc雕刻+字模安装 | 高0.3m*宽0.1m | 11 | 个 |
15 | 单位机构牌 | 制作不锈钢单位牌子牌子安装到指定位置,并加不锈钢框架或方管固定 | 高2m*宽0.3m | 3 | 块 |
16 | 党建文化雕刻墙 | 实厚15mm白色PVCUV雕刻+字模安装 | 高2m*宽0.9m | 1 | 套 |
17 | 党建文化雕刻墙 | 实厚15mm白色PVCUV雕刻+字模安装 | 高1.5m*宽3m | 1 | 套 |
18 | 停车牌 | 实厚15mm白色PVCUV过晶片+安装 | 高0.8m*宽1.2m | 1 | 套 |
19 | 灯箱 | 8CM室外软膜灯箱 | 高1.2m*宽3m | 3.6 | 平方米 |
20 | 公示牌改造 | 白色铝塑板粘8*3mm亚克力a4框 | 高0.9m*宽2.12m | 1 | 套 |
21 | A4纸展示牌 | 15mmpvc粘3mm亚克力a4框 | 高0.55m*宽0.47m | 2 | 套 |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2022年-2024年)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五)供应商应提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报价。
三、 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包括总报价以及分项报价等)、项目方案(格式自拟,包括设施规格、工艺材质和设计图示等)。
(三)近一年(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五)以上所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密封提交,封口处须张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相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公告期限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为期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洪化桥69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602室。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wh.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洪化桥69号602室
联系人:申师
联系电话:0871-65347477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