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2-08 11:00:28
信息来源:区政协
编辑:刘琳霞
审核:杨舒雅
终审:吴思平
关于召开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24日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经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五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至16日在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中心召开,正式会期3天。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地点、议程如需调整,授权昆明市五华区政协主席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