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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执纪工作需用“心”

作者:葛智勇

  近年来,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简单粗暴执法问题经过网络媒体被放大影响,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这些现象和问题折射出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所致。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需要各级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破解依法行政难题。

  从“基”开始筑牢纪律作风防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不可忽视的是,当前基层治理水平,特别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还面临一些作风纪律不严问题。整治顽疾无法一蹴而就,否则可能陷入“一抓就好转、一松就反弹”的怪圈,只有脚踏实地,真正找准症结、问题和堵点深入探索,敢于动真碰硬,厘清执法职责,推动责任下压、重心下沉、力量下移,夯实法治基层基础,推动基层监督执纪和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用“心”出发狠抓执纪监督。综合行政执法“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连。但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往往只停留在“不违反法律和纪律就行”,不走“心”的工作方式往往导致队伍管理松、散,受群众诟病。共产党人最怕认真,敢把纪律和规矩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斯之剑”,只有言出必行、寸步不让,敢做“黑脸包拯”,常怀“敬畏之心、纪律之心、责任之心”,坚守纪律红线、政治底线,紧握法纪戒尺,扎紧党纪、法律的笼子,敢于扬起监督执纪这根带电的“高压线”,持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才能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有效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向“阳”而生,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出明确规定,旨在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行政执法权力能否规范运行的关键在于监督,通过公开、透明行政执法活动可以有效地规范有关部门权力及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为人民服务的正确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开放、透明、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也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知晓综合执法目的和意义,取得共情,消除误解,取得理解,减轻负面情绪舆论负担,带动全社会逐步形成做事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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