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建厂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建厂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建厂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五华产业园区厂口片区A3地块1号厂房(整栋)
建设单位: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约4328.82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本项目设置两条中药饮片生产线,其中一条为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生产线,年设计产能800万瓶/袋(60吨),包含12个品种的直接口服饮片;另一条为中药饮片生产线,年设计产能60吨,包含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炖制等10个产品中药饮片生产,本项目蒸煮炖等生产过程中均不添加任何辅料。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由于本项目施工内容规模不大,主要以人工施工为主,大气污染物产生量不大。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在已有的房间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和焊接废气,影响主要在项目室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施工期间关闭门窗、及时清扫、洒水降尘、使用新型环保装修材料等措施后,施工粉尘和装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不存在土地开挖、基础建设等内容,不新增占地,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在已有的房间内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设备安装,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人员不在工地食宿,不设食堂,主要为当地村民,食宿自行解决。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园区管委会所在楼栋设置的卫生间,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锯、手工钻、电钻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以下缓解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严禁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
③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项目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①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铁块等,可回收部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
②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园区已建垃圾房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中药饮片生产区产生的颗粒物:独立车间+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最终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直接口服中药饮片产生的颗粒物及异味:独立车间+集尘罩+布袋除尘器(2#),最终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饮片生产车间蒸煮炖间、干燥间异味: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3)楼顶排放;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干燥间异味: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与直接口服生产线一并通过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通风橱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经楼顶排放(DA004)。
2、废水
近期:办公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远期:办公人员生活污水排至园区公共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五华区西翥厂口片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五华区西翥厂口片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振,风管设软连接,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以上处理措施在各行业噪声防治中广泛应用,处理效果好。
4、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合格药材、杂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统返还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合格产品经袋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有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纯水机设备更换的废过滤膜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有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实验耗材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袋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有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实验耗材、实验室废液及前两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机修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5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建厂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