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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1年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304 号)要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云南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办职健发〔20215号),《昆卫便签关于印发2021年昆明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根据项目需求,开展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3.预算价:2万元。

4.采购需求: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5.监测内容:根据《昆明市2021年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按要求对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监测和场所监测工作;并按工作方案完成相应工作。监测要求见附件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同时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资质要求:

1)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并提供对应设备CMA认证附表;

2)因项目周期较长,要求服务机构安排项目负责人专管,项目经理需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

3)省外技术服务机构需提供驻点服务能力证明;

4.业绩要求:具有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检测项目业绩不低于三个(需包含核医学、放射治疗、DSA等需要检测的设备)

5.详细要求:

1)服务机构中选后,需安排专员协助办理相关后续事项;

2)中选机构需在确定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洽谈并进场开展工作;

3)检测完成后10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

4)中选单位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和聘用非本公司人员提供服务。

三、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917日,报价资料密封并加盖鲜章,封面需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疾控中心三楼卫生科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0336

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1年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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