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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街道文明单位参加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力倡导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推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按照区创文总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华山街道组织辖区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开展“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文明城市”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1.组织动员街道辖区69家文明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及9个地缘型社区共78家单位主动参与“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文明城市”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到辖区各个活动场所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自815日活动开始至825日,先后有云南省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杂技团有限公司、昆明欣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名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竹林富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翠湖公园、翠湖北路社区、翠湖西路社区、文化巷社区和北门社区等十余家单位分别在春晓广场、翠湖公园、学雷锋志愿者广场、小区等地方开展“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文明城市”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2.822日,结合街道创文入户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辖区69家文明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及9个地缘型社区,召开工作动员会,强调开展“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对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同时,要求街道所有文明单位积极响应,组织以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推动华山街道创文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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