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五华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街道派出监察室在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的指导意见》,指导辖区10个街道派出监察室在85个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进一步充实监察力量,确保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严审资格条件。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中特约监察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结合五华实际,明确规定监察联络员人选应具备“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发现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能够及时上报”“密切联系群众,能第一时间传递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等6项资格条件。通过划定“硬杠杠”、把好“入口关”为监察联络员履职尽责提供组织保障。
规范聘任程序。各街道派出监察室在每个社区聘任1至3名监察联络员。社区监察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社区党组织推荐,并征得被推荐人同意。聘任程序为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将社区监察联络员推荐人选向街道党工委进行汇报,研究同意后,确定为社区监察联络员建议人选;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区监察联络员建议人选进行考察;社区监察联络员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发文任免,任免文件报区监委备案;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向社区公布监察联络员名单。通过规范严谨的聘任程序,确保将群众公认、能力过硬、善于监督的人选聘任到社区监察联络员队伍当中。
厘清工作职责。社区监察联络员负责对社区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并履行“四大员”工作职责。即当好宣传员,做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营造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提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当好监督员,对社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对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财务收支、“三资”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实施全方位监督;监督社区“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落实;当好报告员,收集社情民意,发现被监督对象问题线索并及时向街道派出监察室报告;受理社区信访问题,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当好协助员,按照街道派出监察室要求,对有关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提供协助;参与社区信访问题协调,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管理监督。明确要求各街道派出监察室要加强对社区监察联络员履行监察职责的领导和指导,对社区监察员履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推动社区监察员依法履职,对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与此同时,探索建立和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监察联络员工作实绩的考核。街道派出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社区监察联络员,了解其工作情况、督促其落实监督责任。由街道派出监察室牵头,不断提升联络员的业务能力。社区监察联络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落实请示报告、利益回避等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尊崇社会公德,树立自身良好形象。(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