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五华区纪委监委积极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将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具体分析研究,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实现监督全覆盖。同时,高效处置有质量问题线索,在问题线索较上一年下降11.1%的情况下,成案率依旧大幅提升,真正实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改革后一年,全区立案70件,同比上升48.9%。其中,立案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29人,同比上升163.6%;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占全区立案数的22.9%。
监督乏力转变为监督范围全覆盖。区纪委监委自合署办公以来,监察范围进一步扩大,监督对象从原来的2598人增加至8753人。坚持将改革落到行动上,围绕信访举报、执纪监督、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和执纪审查等业务工作开展培训,实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双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内部工作规范,明确组织构架,有效激励快速运行的工作常态,各个部门既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无遗漏,实现全覆盖的权利监督格局。一年来,区纪委监委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扩大派驻监督对象范围,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展开专项监督检查120余人次,发现问题线索80余条,督促完成整改问题70个。
反腐力量分散转变为统一领导。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反腐败力量分散严重,纪委、行政监察机关、检察院反渎反贪机构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导致反腐败工作政出多门、效率低下。改革后,健全完善了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将反腐败力量整合到一个部门,凝聚共识,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靶向,精准出击。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监察体制改革让监察机关不再停留于预防腐败层面,而是更深层次地从违纪、违法、犯罪三个层面深挖腐败根源,精准有力有序惩治腐败。”
持续为纪法贯通铺设制度轨道。监察体制改革弥补了原先由于纪法衔接不畅导致的空白地带,改革之后,明确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了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了“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区纪委监委坚持纪法协同,纪在法前,积极主动适应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新模式,确保监察调查与审查起诉工作顺畅衔接,切实做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