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七五”普法开展工作以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五华区“七五”普法规划,坚持以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导,结合民政民生保障、救灾救助、双拥优抚等职能,制定计划、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向管理对象普法、在执法中普法,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实现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以深化法治建设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结合民生保障职能,普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社会救助承担着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社会风险,让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七五”普法至今,区民政局充分利用街道便民服务窗口、医疗机构宣传栏、村(社区)公示栏等,面向社会和基层干部群众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政策宣传,使《办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结合社会福利职能,普及《慈善法》
普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积极引导有识之士将慈善之心变为慈行善举。“七五”普法至今,共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活动2次,慈善捐助1次。
三、结合老龄办职能,普及“一法两条例”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组织开展老龄宣传和老年维权工作。“七五”普法至今,区民政局老龄办围绕“一法两条例”及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开展法治宣传3场次,在全区营造了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结合基层社会治理职能,普及《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对《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宣传普及,进一步完善、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村(居)民民主政治权利。2016年,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完成全区82个社区党组织、89个社区居委会、211个村改居社区居民小组和24个“村改居”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五、结合双拥优抚职能,普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以国防教育日、军事日、征兵季等时间为节点,积极开展国防和双拥法治宣传教育“进军营”活动,推动军民融合,使广大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各相关单位熟悉并了解抚恤优待法律法规及程序,确保安置优抚政策宣传到位,落到实处。
六、结合民间组织管理职能,普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严格贯彻执行并广泛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促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知法、守法、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促行政监管效能提升。“七五”普法至今,我区依法登记社会组织681家。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提高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街道、社区设立了1000人救灾应急队伍,在全市率先成立防灾减灾支援服务队。2017年,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深入“7.19”暴雨洪灾一线开展救灾。以纪念汶川地震十周年为契机,2018年组织“行动起来 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 防灾减灾宣传演练活动。
八、结合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普及《殡葬管理条例》
积极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推动人民群众更新丧葬观念,规范丧葬行为,推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制定《五华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与10家街道办事处签订《五华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辖区火化率100%。
九、结合婚姻登记职能,普及《婚姻法》
婚姻登记与《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宣传同步进行,民政婚姻窗口通过法律法规上墙、提供免费婚姻咨询、材料复印及服务,倡导健康向上的婚姻文化,引导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七五”普法至今,全区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4346对、离婚登记7351对。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