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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 电脑、打印机设备维修及耗材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朗读

为进一步保障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现决定对单位电脑打印机设备维修及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电脑、打印机设备维修及耗材服务比选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设备维修服务:对单位现有电脑打印机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故障排查与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办公设备耗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打印机墨盒、硒鼓、墨粉、电脑耗材(如键盘、鼠标、网线等),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3.服务期限:年,按年度进行合同签署,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后双方续签次年合同。

4.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年度预算,含税),以维修及耗材购买实际发生数量和费用据实结算,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自行约定。采购金额超过5.5万元前,供应商应当主动书面提示采购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电脑打印机设备维修及耗材销售等相关业务。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指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材料;

2.报价单

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通知书均为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资料不全、无公章均视为无效;(2)供应商需根据附件中电脑、打印机各项耗材清单,提供相应报价;(3)报价单中所有列内容不得为空项,否则视为无效,且报价不得超过限价;(4)对不在报价单内单品品类及价格,可另页提供相应产品信息及报价

3.维修服务及提供产品质量和服务保障。

(二)递交方式

现场书面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三)递交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庆云街199号703办公室

(四)递交截止时间

202651517:00前

(五)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评审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根据护国街道开展内控程序采购管理要求,评审方式采用综合比选方式,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选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0871-63161716

耗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