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1 16:49:56 信息来源:五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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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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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五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标准;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全区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承办五华区行政区划调整、变动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五华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依法管理和维护五华区行政区域界线,参加调处界线争议和纠纷;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开展地名咨询业务;承办勘界事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初审工作和日常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五华区企业开发建设类项目地名命名、更名核准。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初审、上报和管理。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落实养老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合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疫情防控保护屏障筑稳筑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五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五华区民政局关于做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进行周密部署。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制定《五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成立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30次,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开展清明、中秋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4次,出动检查人员33人次。三是大力推进疫苗接种。积极对接区卫健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接种医务力量上门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及从业人员进行疫苗接种。截至目前,五华区各养老机构入住60岁以上老年人746人,经专业医疗机构鉴定,符合接种的老人293名,其中完成第一针接种293人,接种率100%,完成第二针接种245人,接种率83.6%,完成第三针接种151人,接种率51.5%。机构从业人员中可接种的232人已全部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率100%。四是常态化开展核酸筛查。认真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核酸检测要求,4月份以来,辖区养老机构进行核酸检测336次3万人次;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一周一检及疫情工作要求。
2、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有力。一是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联合西翥街道、区农林局对五华区脱贫人口14户47人,防返分监测对象4户11人,动态掌握人员生活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根据区医保局提供的困难群众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全市防贫监测预警阀值1326人进行排查,纳入低保18人,给予临时救助2人7500元。二是兜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低保金4033.26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17.2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747人购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7.4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对象4459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标准20元/人/年,共计8.92万元。三是加强低保、分散特困人员常态化动态管理。全区现有低保对象4554户5553人,新增低保223户279人,取消低保334户457人。四是积极推广“先行救助”及“一次审批多次发放”等临时救助方式。截至10月,全区临时救助434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07.23万元。五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做好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特殊困境儿童基本保障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和孤儿助学金。截至10月,发放特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86.55万元、孤儿助学金2.67万元、节日慰问金6.21万元。六是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管理工作。截至10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28.64万元。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已全面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七是深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工作。民政局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领取人数28481人,已办理社会保障卡28481人,制卡率为100%,已完成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28481人,激活率100%。低保、特困资金、残疾人两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孤儿助学金、高龄补贴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分两批上线“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上线率100%,在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上线单位中居首位。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2022年新建老年幸福食堂3个,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服务老年人1800人次。新建一心堂医养服务中心、百善轩、宏福康养3家养老机构,其中医养结合2家,新增床位数7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80张。二是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水平。高效完成昆明市2022年10件惠民实事涉及五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任务,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重点项目,在全市率先完成5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积极开展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上门服务试点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500户困难老年人提供送餐、被服换洗、健康监测、聊天陪伴、家电维修、管道疏通等上门服务,累计服务人服务老年人1342人次,服务时长5581小时,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幸福感。三是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依托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照料护理服务;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膳食供应、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功能。红云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进场施工,计划年内建成;普吉、黑林铺、丰宁、华山等4个点位预计年内启动建设,明年初建设完成。四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因地制宜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联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在辖区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开展“警惕诈骗陷阱,关爱老年人”主题活动。对辖区已备案养老服务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排查检查,经排查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4、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创新。一是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不断深化“五社联动”基层治理机制,成立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社区建设,大观街道三合营社区、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被评定为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社区。二是积极推进居民议事协商。出台《关于规范五华区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规范社区“八步议事”民主协商流程,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商,推动群众反映的各项难点重点问题解决。全区10个街道101个社区运用多种议事协商形式开展社区协商2000余次,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服务、环境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大小问题3000余件。三是持续推进社工站“进校园”试点项目实施。积极争取省民政厅经费支持,在2021年3个学校试点推动社工站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在二十四中学、云铜中学、西坝小学3所学校挂牌建设社工站,为全面推广社工站建设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四是激发街道社工站发挥作用。实行“街道+社区+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模式,通过路演、立项评审等程序在全区街道社区遴选12个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完成项目路演,确定拟立项项目12个,开展“七彩童行”儿童服务项目,落实民政基层服务的一线阵地;筹备第二批慈善超市与社工站联建试点7个,形成慈善搭台、超市运营、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工作模式,推动五华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5、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显著。一是持续推进昆明市百佳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完成2022年度6个小区创建任务。拍摄2020-2021年度4个优秀百佳示范小区宣传片,对创建成效进行推广宣传。二是出台《五华区“民生小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整合内部资源、统筹社会力量,以社区居民群众为主体快速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收集项目42件,上报市委社工委重点项目10件,全年投入资金921万元,项目惠及辖区居民357000余人,被省市级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三是出台《五华区动员多元主体参与城乡美化工作实施方案》《“我家昆明·美丽家园”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创建“最美街巷”6个、“最美庭院(花园)”10个、“最美楼道”24个、”最美阳台”141个,已完成市级推荐评选任务。组建城乡规划师队伍312人,开展2022年五华区“社治讲武堂”社区规划师培训,为25优秀名学员颁发了“社区规划师”聘书。四是全力推进10个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亲民化改造,紧扣群众关切,让社区阵地建设更亲邻、环境氛围更温馨、载体活动更丰富、队伍建设更专业、便民服务更贴心,实现社区治理更有“温度”,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群众的邻里中心和温馨家园。五是全面推行社区“楼栋长”“十户长”队伍建设,队伍不断充实壮大,建设体制机制已基本形成,目前全区共设楼栋长3574名、十户长1383名。拍摄4位优秀“楼栋长”事迹宣传片,并入选昆明市2022年优秀“楼栋长、十户长”。
6、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将党建工作指导纳入登记管理全过程,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同步审批、同步年检、同步考核、同步表彰。将党组织组建情况纳入年检检查范围,对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年检结论中进行运用。二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审批社会组织成立20件、变更130件、注销49件,按时办结率100%。三是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组织开展“五社联动与基层治理”“社会治理共同体”等主题培训5期,开展五华区社会组织财会培训2次。四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在信用中国、信用云南网站上进公示。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89条,行政处罚6条,信息公示率100%。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梳理未按期参加2019、2020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147家,整改社会组织6家,注销社会组织17家。
7、社会事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一是提升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对全区2673条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审核,地名信息数据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强化地名普查管理。完成新建小区项目命名5个,新建道路命名5个,设置门牌20998块。搜集地名调查目录3524条,形成涉及11大类63小类的地名2905条。三是完成《五华区行政区划图》更新编制工作,开展五华区与富民县、西山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四是加强殡葬管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处置无主遗体和无亲属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遗体15具(仅限市殡仪馆数据),处置率达100%,发放部分特殊困难群体一次性火化补助(上半年)和西翥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居民一次性火化丧葬补助152.85万元。五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和昆明市结婚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办理结婚登记3403对,离婚登记1553对,补办结婚证531对、补办离婚证258件,“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723对。六是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劝导、劝离流浪乞讨人员502人次,送市救助站集中救助5人,送医救治6人,按时、有效处置流浪乞讨人员网格数字案件416件,结案率、时效率均达100%。在全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考核中排名累计3次全区前三,党的二十大期间未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流浪乞讨事件。
8、“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稳步推进。一是强化学习讨论,通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等规定内容组织开展学习讨论10余次。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作风效能、项目、招商引资大竞赛,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的任务,开展招商引资推介,强化民政领域产业项目储备和建设,积极推进区级养老照护中心、阜外智慧养老等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完成项目策划3个、项目签约2个、项目落地2个,年内可完成内资招商2千万。三是建立走访联系企业常态化机制,由领导班子带头,走访联系企业20余次,实地了解企业(机构)受疫情冲击下的发展情况,完成经济指标任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区级横向沟通,上报区委政府或省市级主管部门,切实帮助企业(机构)解决实际问题。
9、民政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提前谋划布局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所做报告开展交流讨论,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的二十大专栏,及时转发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关于党的二十大信息权威报道,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成立“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配强工作力量,夯实组织基础。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队伍建设,争创模范政治、学习、勤政、服务、执行机关。三是圆满完成支部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所辖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应换届党组织台账。对今年任期届满的3个党组织,及时报送换届请示,规范选举程序,圆满完成局总支、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的换届选举,为支部建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印发《五华区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中共五华区民政局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警示教育、案例通报4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5人次。六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年内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以党组专题会的形式,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3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正面宣传,通过省市区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宣传信息40余条,民政领域意识形态情况整体向上向好、平稳可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加挂儿童福利科牌子)、社会组织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养老服务科、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897,763.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712,607.85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5,155.20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05,469.26元,增长12.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82,320.66元,增长12.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6,851.40元,下降29.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比上年增多,除此之外2022年还增加了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相关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183,176.60元。其中:基本支出57,505,405.53元,占总支出的50.81%;项目支出55,677,771.07元,占总支出的49.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59,986.74元,增长6.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05,958.48元,增长38.57%;项目支出减少9,045,971.74元,下降13.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比上年增多,除此之外2022年还增加了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05,405.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389,378.43元,占基本支出的9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6,027.10元,占基本支出的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677,771.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昆财社〔2021〕237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养老保险市级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63,920.00元。用于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2.昆财社〔2021〕170号2021年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201,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项目。
3.昆财社〔2022〕132号省级第二批民政事业〔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120,000.00元。用于发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有效提升居家养老和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
4.昆财社〔2021〕88号2021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72,130.28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充基层社会救助助理员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
5.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支出金额为199,800.00元。在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挂牌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处理、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充分发挥协调统筹作用,整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通过设立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及时处理、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
6.地名管理经费支出金额为408,610.00元。2022年设置548块街路巷地名标志牌二维码,使我区门牌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通过制作五华区行政区划图,对平安边界及县级界线联检,充分挖掘历史地名文化,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弘扬地名文化。
7.社工站建设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1,000,000.00元。2022年我区10个街道已全部完成挂牌成立工作,实现全区10个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按照市民政局要求,以每个街道社工作站10万元(市区按2:8的资金比例承担)的补助标准拨付给街道社工站。对社区基层建设进行规范和监督,促进五华区社区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8.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工作经费支出金额为267,801.40元。2022年完成低保入户调查和管理5040户、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低保信息系统软件培训费2次、低保宣传资料和文件汇编2200本、培训工作考核合格率及汇编文件验收合格率达到97%,依据相关政策展开低保救助宣传工作,加强救助政策文件的管理与宣传;加强落实全面实施救助政策,做到低保救助的动态化、常态化;通过培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养的效果显著。
9.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金额为449,738.00元。2022年完成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撤销4各版面的报刊刊登信息公示、在社会组织进行变更法定代表人、注销登记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清算审计11家;2022年委托第三方完成社会组织“双中心”基地运营并开展社会组织培训、项目督导、社区调研等活动;培训人员达标情况达到95%;审计委托目标达成情况达到95%。
10.居民核对中心经费支出金额为1,140.00元。2022年完按月支付核对系统VPDN专线费1条、网络运行保障率达到98.00%。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出据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报告,为各项救助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使救助工作更加精准。
11.婚姻登记经费支出金额为19,551.00元。2022年设立1个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室教育工作室,为广大群众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购买5000对婚姻登记证书、购买婚姻登记声明书5000张,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和政策宣传工作购买、印制婚姻登记文书及宣传资料质量合格率达到了95%。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和政策宣传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依法行政,开展婚姻登记及”一站式“服务工作,为办理婚姻登记的人群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12.社工委工作经费支出金额为893,040.00元。2022年完成五华区社会治理品牌5个项目工作;围绕解决五华区社会治理中平安建设、民生保障、为民服务、群众自治等各方面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施5个社会治理示范点项目和对10个优秀社会治理品牌项目的扶持;对开展社会治理理论与社会治理创新方法经验技巧培训1次,促进基层干部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3.养老服务工作经费支出金额为100,000.00元。2022年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评估24个社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对2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更进一步促进五华区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从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培育壮大为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增加养老公共产品供给,发展老年教育和文体,加强科技助老和新科技应用,大力发展老龄产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营造代际和睦、人人共享、和谐发展的老年宜居社会环境。
1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经费支出金额为100,000.00元。2022年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救助服务及数字案件处置107件、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购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 1批次、确保城市网格化数字案件结案率达到95%、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服务达到95%。及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及流浪乞讨人员网格化数字案件处置工作,更好地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坚决杜绝因寒冷、饥饿等因素发生的极端事件。通过乞讨人员管理及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提高辖区内相关救助能力和水平。
15.收养登记经费支出金额为40,000.00元。2022年组织开展了五华区收养登记工作;购买了1家社会机构服务,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办理收养登记5件、进行10件收养评估、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和政策宣传工作,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6.殡葬宣传经费支出金额为30,000.00元。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和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2022年年度内印制了殡葬宣传资料54000份、材料验收合格率达到98%。
17.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经费支出金额为227,250.00元。2022年完成运行学校社工站个数3个,安排社区退养人员国庆、中秋、春节慰问人数16人,完成全国志愿者服务记录登记、管理、培训、录入目标任务,按照志愿服务系统创文指标要求,为所有项目负责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志愿者服务。
18.昆财社〔2021〕53号2021年高龄津贴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68,500.00元。2022年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对我市户籍的80周岁指89周岁、9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60元、12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19.民政事务员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148,350.00元。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建立稳定高素质的社会救助经办队伍,按规定落实经办人员,85%以上的行政村配置村级民政事务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象识别的精准度、数据信息质量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22年度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支出金额为4,564.80元。及时发放2022年度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解决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基本生活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基本生活质量。
21.昆财社〔2022〕93号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300,000.00元。加快城乡居家和社区(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助餐服务为切入点的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努力建立15分钟养老服务圈。
22.昆财社〔2021〕107号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133,957.89元。用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23.昆财社〔2022〕244号2022年第四批省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148,898.00元。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公安部门送至救助站的传销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庭暴力伤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
24.昆财社〔2022〕177号2022年第一批省级民政事业〔高龄津贴补助〕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663,520.00元。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用于对所有80周岁以上的户籍高龄老年人(含离休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发放高龄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80-89周岁)、120元(90-99周岁)、500元(100周岁以上)。
25.昆财社〔2021〕200号失能照护中心建设市级补助经费支出金额为665,768.01元。为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助新建、改扩建、利用闲置资源改在、提质改造养老服务设施。
26.昆财社〔2022〕177号2022年第一批省级民政事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1,356,000.00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相关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求助有门,受理及时,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27.昆财社〔2022〕23号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市级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238,590.00元。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28.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32,689,100.00元。用于每月发放困难群体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29.昆财社〔2022〕14号2022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金额为2,449,985.00元。用于每月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儿童福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
30.昆财社〔2022〕114号支持基层落实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金额为2,470,000.00元。用于每月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等。
3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金额为9,844,235.59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福利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孤儿助学项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残疾人福利类项目等。
3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金额为302,321.10元,主要用于社工人才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市场秩序执法支出、检察院拨工作经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36,61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4%。与上年相比增加356,634.53元,增长0.3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员增加、社保基数调整,导致财政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729,77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3%。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老年福利支出、儿童福利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6,44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及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0,3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相关安排及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相关安排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6,027.10元,减少352,600.68元,下降24.0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办公费及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资产总额6,240,903.11元,其中,流动资产4,345,573.61元,固定资产1,512,189.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3,14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6,782.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2,291.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66,137.2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5,3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5,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0501111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