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宣传及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25 09:29:23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朗读
一、 文件依据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通知》。
二、 补助对象及享受条件
1、 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以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人员);
2、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人员);
3、 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是指2023年1月1日以后进行失业登记,今年被企业招用时年龄在16—24周岁的人员,身份证日期需对应到日)。
享受条件:
1、 与上述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
2、 由于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故此符合条件的初筛名单可到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科(五华区政务中心四楼426室,联系电话:63588146)拷贝。
三、 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1、 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纸质,须签字盖章);
2、 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纸质资料须签字盖章);
以上资料下载附件即可获取,企业可按照《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准备申报资料。
3、 三类补助对象对应提供资料:
(1)对招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a.身份证复印件;
b.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年1月1日以后的证书);
c.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
d.查验个人本次就业登记时间是否在2023年1月1日以后;
e.查验三险的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不到的由单位提供相应证明。
(2)对招用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
a.身份证复印件;
b.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证书);
c.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
d.查验个人本次就业登记时间是否在2023年1月1日以后;
e.查验三险的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不到的由单位提供相应证明。
(3)对招用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
a.身份证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申报时年龄需要核对身份证出生日期到日);
b.劳动合同复印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
c.查验个人上次失业登记和本次就业登记时间是否在2023年1月1日以后;
d.查验三险的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不到的由单位提供相应证明。
4、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 重要注意事项提醒
1、 在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2、“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3、 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4、 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5、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温馨提示:由于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申报范围更广(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补贴比例更高(补贴标准为2000—5000元/人),建议各类单位优先到五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63588349,联系人:李科长、冯老师)。
6、 如果今后政策有调整,我局将严格执行最新政策。
五、 补贴标准、政策受理截止日期及受理地点
1、 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2、 本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公示,逾期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3、 办理地点: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科(五华区政务中心四楼426室,联系电话:6358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