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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2023年(第一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服务的公告

朗读

按照《昆明市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五华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五华区加强街道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2023年(第一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3年(第一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1. 供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 采购数目:600批次农产品样品的采样及定量分析检验;

3. 采购预算价格:30万元;

4. 资金来源: 省、市级下拨专项资金;

5. 服务期要求: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

6. 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辖区产地农产品的日常监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验样品的品种、项目、批次,

检验项目由采购方从国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录中的禁用、限用农药,及其他常见农药中抽取检测项,中标方需同时提供实地采样设施设备、样品购买、采样误餐、样品运输、定量分析检验、出具检测报告、税费和培训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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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主体提供成立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四)检测机构具备自样品交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定量检测并规范出具《检验报告》的能力;

(五)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四、 申报材料

(一)供货商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两份);

(二)供货商符合(一至五项)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提交申报资料时间

2023年9月8日,14:00-16:00集中收集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三楼301办公室。

七、 其他事项

1. 各供货单位按照600个样品核算进行报价(附件),对收集到的申报材料;

2.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综合评议各供货商情况,同时参考报价、时效情况择优选择,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合同,推进项目开展;

3. 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4.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相关情况咨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魏老师:0871-63620619

匡老师:0871-63620189


附件: 供货商报价一览表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