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采购概况
(一)采购人:本项目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采购人为优化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文林社区文化巷25号-39号公共路段环境,提升道路管理,开展隔离花箱、休闲座椅、宣传展板采购及安装,工作内容包含:提供完成项目所需材料,绿植栽种、土壤装填、现场施工、垃圾清运、质保维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文林社区“巷遇文林・创客共享”口袋小广场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4.服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文林社区文化巷25号公房前侧15平方米的闲置空地。
5.采购需求:供应商实行包工、包料、包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垃圾清运、包1年质保,完成以下全部工作:
6.项目最高限价:14200元(大写:壹万肆仟贰佰元整)。
7.质量要求:所有材料为全新合格产品,规格型号必须响应采购需求;安装作业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完工后实现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内出现材料、安装质量问题,供应商接到通知48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更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户外设施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内容,能够承接本项目制作安装施工;
(2)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熟悉户外设施制作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屏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四)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
(3)服务质量承诺书及质保期限承诺书;
(4)报价表(加盖报价方公章):须提供分项报价(以采购需求所列清单项目为准)及总报价(包含提供完成项目所需材料,绿植栽种、土壤装填、现场施工、垃圾清运、质保维保等全部工作内容),总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报价,总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
(5)响应文件须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加盖服务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二、公告期限
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8日,为期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文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昆明市五华区文林街4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无效。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wh.gov.cn/)上发布。
五、询价评审方式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综合供应商服务方案,在提交的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服务质量、人员配置的基础上,选取所有报价中最低报价作为成交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20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71-65375002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