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立案通知书》《接受(协助)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8:38:20
信息来源:五华区民政局
编辑:管思艺
审核:陈璐
终审:李文韬
昆明市五华区楼宇经济促进会: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4年、2025年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现通知你单位协助调查并限期整改。
因采取上门、邮寄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五民罚立通字〔2026〕第3号)、《接受(协助)调查通知书》(五民罚调询字〔2026〕第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五民罚责改字〔2026〕第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电话:0871-63635559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二楼201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
立案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