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保留健身房禁止卫生院施工诉求
来信时间:
2026-08-01 13:39:46
来信内容:
标题:恳请保留万科城西璟小区健万选之佳二楼乒乓球活动室,暂停场地改造施工诉 正文: 本人系昆明市五华区万科城西璟(五期)业主。万科城包含西璟、西郡、西望、西雅、西悦多个片区,小区入住业主数量庞大,可供中老年居民开展室内健身的活动场地十分稀缺。 多年来,万科城各个片区大量老年球友集中在万科城西璟万选之佳二楼场地开展乒乓球健身活动,至今已有两三年,这里是整个万科城为数不多稳定可用的室内老年健身场所。 现相关单位计划将该场地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要求乒乓球活动室搬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场地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范畴,如需变更使用用途、进行产权置换,应当依法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履行规划调整公示等法定程序。 在此活动的球友多数为患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老年人,当前万科城内室内健身场地资源紧张,一旦该活动室取消,上千名中老年业主将无处开展健身活动。若双方争议尚未协商妥善就强行进场施工,施工粉尘、噪音极易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 现正式提出诉求: 1、立即暂停该场地进场施工、搬迁相关工作; 2、依法核查该场地用途变更、置换协议、不动产权登记全套手续,核实是否完整履行规划调整公示、征求业主意见。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受理时间:
2026-08-07 09:29:13
回复内容:
杨泽龙: 您好!您关于“保留健身房禁止卫生院施工诉求 ”问题的邮件已收悉,现将具体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您所反映的乒乓球室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观音寺社区尹家村路42号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3幢2层,该房屋不动产权权利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房产证号“云(2025)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251826号”。该房屋由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在2025年5月上报请示至区人民政府获得批示后,于2025年10月14日,普吉街道办事处与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房屋置换协议,将涉案房屋使用权置换至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用于补充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补齐场地建设面积,达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国家推荐标准,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存在强行征用场地的情形。综合居民安全考量,目前,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已要求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缓开展二楼施工工作。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8月3日中午12:03联系您,告知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将于2026年8月3日16:00召集普吉街道办事处、小屯路社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科物业现场了解情况,请您到场协商,但您表示在老家没时间到场。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8月6日中午14:06联系您,告知所反映的乒乓球室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观音寺社区尹家村路42号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3幢2层,该房屋不动产权权利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房产证号“云(2025)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251826号”。2025年10月14日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用5处卫生服务用房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社区用房进行置换,签订置换协议,现万科城•万科西璟小区3幢1-2层社区用房使用权归五华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存在强行征用场地情形。若您想查阅置换协议、房屋产权信息以及想询问其他问题可在2026年8月7日(上午10:00)小屯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万科城乒乓球活动场地专项沟通协调会”上咨询。会议通知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以上您已知晓,房屋权属问题也已知晓。但表示在老家无法到场参加协商会,届时会告知其他人员参加。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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