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玥琳,女,汉族,199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公诉部、第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工作,2023年7月担任综合业务部主任,2025年4月负责第一检察部工作。不论是作为辅助人员还是员额检察官,也不论是司法办案还是从事业务管理工作,张玥琳同志始终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初心使命、坚守法治信仰,立足检察岗位勇挑重担、恪尽职守,用实干担当践行党员忠诚本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精耕细作,在辅助工作中夯实业务根基
担任检察官助理期间,张玥琳同志主要辅助资深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她深知辅助岗位是学习历练、打好基础的最佳平台,始终秉持“办案无小事,辅助亦主角”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
勤学善思,快速成长为办案能手。面对繁重的辅助任务和复杂的案件情况,她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系统钻研刑法、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密切关注最新刑事政策和理论动态,虚心向检察官请教。从证据审查、协助提讯、法律文书草拟、庭前准备到出庭支持公诉,每一个环节都力求精准、细致、高效。期间,共辅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所辅助办理的案件无一因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锐意进取,在综合管理中提升司法效能
被任命为综合业务部主任后,面对从“办案一线”到“业务中枢”的岗位调整,她迅速转变角色和工作思路,将此前积累的办案经验与案管业务深度融合,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为己任,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张玥琳同志带领部门人员,以高度的职业紧迫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做实程序监督、做优实体监督、做强数据监管,全院业务工作规范性及业务数据准确率得到明显提升。2024年11月,该同志牵头承办全省首次公开听证观摩活动,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人员120余人现场观摩,全省检察机关同步视频观看,人民监督员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勇挑重担,在司法办案中守护公平正义
担任刑检部门负责人后,张玥琳同志团结带领部门全体干警,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宽严相济、不枉不纵。在办理段某某立案监督案件过程中,她引导公安机关穷尽侦查手段,查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通过“跨部门检联会+专家论证+公开听证”,以一体履职、借力外脑的方式助力提升案件审查精准性,协同控告申诉部门以“检察+综治”的模式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在办理陈某某、康某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以“相对不起诉+人民调解+训诫”的温情司法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传递司法温情。在办理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通过有针对性的引导侦查,有效使用客观证据突破无罪口供,追诉嫌疑人6人,均获有罪判决。该同志办理的多个案件获最高检、省级平台宣传推广。
身兼数职,在平凡岗位中彰显实干担当
张玥琳同志作为第二党支部书记,始终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为纽带,努力在统筹兼顾中提升效能。作为五华区妇联委员、区检察院妇委会主任,她积极维护女职工权益,牵头选树先进典型,近三年来,全院多个部门、个人被评选为昆明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集体、“巾帼文明岗”、全省、市最美家庭等。作为区检察院工会副主席,她用心用情服务职工,积极组织各种活动,持续增强队伍凝聚力。作为五华区侨联委员,她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不断深化检侨联系。立足岗位实际,推动与五华区侨联密切合作,挂牌成立“同心圆”检察护侨工作室,并在全省首创“检察官轮驻”和“约见检察长”工作室实体化运行模式,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全国侨联的充分肯定。
个人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鼓励,离不开同事的帮助和扶持。张玥琳同志虽然没有办理过影响重大的大案要案,但却将细心、耐心、用心放在了经手的每一件小案、每一件小事上,以高度的责任心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因表现优异,组织也给了张玥琳同志极大的肯定: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2023年7月,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2025年8月,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昆明市十佳公诉人”“十佳辩手”称号;2025年10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云南省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