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的黄公东街、登华街片区特色墙面绘画及街巷地名历史文化展示项目已由街道办事处会议批准实施,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黄公东街、登华街片区特色墙面绘画及街巷地名历史文化展示项目。
(二)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按照“湖滨春城,山水花都”相关工作部署,为促进地名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激活地名文化价值,凝聚社会认同与情感共鸣,推动地名服务与文旅等深度融合,需在华山街道黄公东街、登华街和中和巷制作5处以上以本土街巷文化为内核的特色墙面绘画和街巷地名历史文化展示,用景观强化街巷辨识度,让市民游客直观了解昆明“九巷十三坡”景观格局和地名文化。
(五)项目费用:所需经费控制在¥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以内,由采购单位据实支付。采购人不再支付超出12万元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磋商范围:
1.完成黄公东街、登华街片区特色墙面绘画及街巷地名历史文化展示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工作,完成不少于5处特色墙面绘画及街巷地名历史文化展示点位的设计和实施,其中5处为固定点位(包括登华街2处,黄公东街2处,中和巷1处),其余为建议点位,包括“九巷十三坡”在内的历史文化街巷等,由服务方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2.设计方案须深入挖掘黄公东街、登华街片区历史文脉,融入街巷地名历史文化内涵,与大翠湖历史人文旅游圈整体风貌相协调。
3.有专业团队开展服务,保持街巷周边环境整洁,及时处置商户、居民的投诉等。
(七)时限要求: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承诺成交后提交所配备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信誉状况良好,2022年至今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2.磋商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磋商申请人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三)磋商申请人运营主体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改建部分成交供应商须合法分包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其资格能力、实施方案、实施质量、实施进度等须经采购人认可方可实施,改建费用须经采购人认可后由采购人支付,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四、磋商申请文件制作应包含内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承诺成交后提交所配备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六)特色墙面绘画及街巷地名历史文化展示设计方案。
(七)其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内容。
五、公告期
2026年6月28日至2026年7月7日(为期10日)。
六、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将制作完成的磋商申请文件递交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202号);
(二)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于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wh.gov.cn)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202号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871-65347477
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