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塔基、施工道路、施工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桃园社区境内。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草原范围详见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使用草原现状图,面积为0.0323公顷,均为临时使用。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根据《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使用草原属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桃园社区大村五组、大村三组管理使用。
七、使用草原补偿情况:按照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草原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草原补偿费用由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给草原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