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渠晨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渠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昆明渠晨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三、使用林地的用途:冷库、配套设施、仓储中心、管理用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社区太平哨小组、前会小组境内。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详见昆明渠晨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2.263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蓄积。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昆明渠晨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属于厂口社区太平哨小组、前会小组。
八、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昆明渠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昆明渠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