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五华动态>部门动态
【译点“毒”白】“花式”贩毒难逃法网!一文读懂贩卖毒品罪

毒品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在各类毒品犯罪中

贩卖毒品是毒品流通的关键一环

今天

伍小天带您深入了解贩卖毒品罪

筑牢拒毒防线
什么是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比如近年来常见的新型合成毒品K粉”“摇头丸”“神仙水”等,均属于毒品范畴。

贩卖毒品必惩,侥幸心理莫存。不要以为“只卖一点点”“就帮朋友带一次”不会出事。法律对毒品犯罪零容忍,一旦触碰,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警惕“高额报酬”陷阱。切勿贪图小利,为他人代收、代转不明包裹或物品,不要随意出借个人账号帮助他人转账。若这些物品、资金与毒品有关,您可能成为毒品犯罪的共犯。

谨慎网络交友,不帮不明请求。对于网友提出的“帮忙送点东西”“帮忙取个快递”等异常请求要保持高度警觉,绝不能为陌生人传递任何可疑物品,以防沦为贩毒“工具人”。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场所。尤其是青少年,应远离治安复杂的娱乐场所,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食品、饮料、电子烟等,防止误食伪装成零食的新型毒品。

发现线索,立即举报。如果发现身边有利用网络、物流从事贩毒的可疑情况,或发现涉毒窝点,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全民禁毒,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273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