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公告
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欢迎有意愿、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资金绩效评价
2.采购单位: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次采购不超过65000元,(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价,人工等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采购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元,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本单位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选取成交供应商
6.项目实施点: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7.服务期限: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即为服务的合同执行价。若在合同执行中采购项目终止或采购人不再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或无资金购买服务等,则服务期自动结束或合同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应具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采购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出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报价方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10.服务方案;
11.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12.项目组成人员;
13.企业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类似《绩效评价报告》业务(如有)。
14.保密承诺及保证措施;
15.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档案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字及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人民中路66号)
联系电话:0871-63638681
联系人:童老师
递交方式:请携带响应文件递交至区卫生健康局,采购单位将组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报价、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需求,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事宜
1.各供应商只能填报一个响应报价,不得提供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根据采购需求、货物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3.少于三家供应商提交价响应文件,此次采购无效,作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