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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五华区林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五华区林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五华区林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林钢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林钢新村上段11号B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五华林钢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畅泓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在五华区丰宁街道,租用昆明飞林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B栋一层及二层商铺,新建“五华区林钢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共设置内科、外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口腔科、医学检测科、医学影像科7个科室,配备病床20张,预计日均接诊人数50人。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6.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在整个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为扬尘及装修废气,车辆运输扬尘。整个施工过程由于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时间较短,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周围大气环境污染较小。施工期工人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油烟废气。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人员不在场地食宿,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及如厕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约为5人,按20L/(人·d)计,则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1m3/d,污水产生系数按0.8计,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08m3/d。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小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虹山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病床安装与室内装修,为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采取以下措施:禁止高空抛掷、轻搬轻放;严禁中午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施工车辆低速禁鸣;施工区域全封闭并临时封闭门窗隔声;高噪声工序错峰作业;施工前向木材厂小区、红星家园小区公示相关信息并设立投诉渠道。落实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噪声污染随即消失,无长期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规范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无。

无组织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医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及消毒产生的异味。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项目化粪池地埋设置,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通过定期喷洒消毒剂及生物除臭剂控制,符合规范可行技术要求。消毒过程产生少量消毒剂挥发异味,无组织排放且影响较小。卫生间通过定期清洁消毒控制异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异味产生;7.5m²医废暂存间贮存时间不超过48h,医疗废物密封收集并由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异味排放量低。各类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经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项目检验废水经预中和池收集投加药剂进行中和预处理后,同其他一般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排放方式合理可行,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地下水:本项目将建立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做好防渗措施,可确保污水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液态危险废物不会渗入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四)土壤:项目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中4.2.2中要求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位于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林钢新村上段,租用昆明飞林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B栋一层及二层商铺进行建设,据建设资料,采取的防渗措施为: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池、医学检测科预中和池、化粪池、应急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建设,渗透系数K≤1.0×10-10cm/s,其他为简单防渗区,项目建设严格采取防渗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跑、冒、滴、漏对厂区土壤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五)噪声: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均可做到场界达标排放。项目区生产噪声不会改变声环境功能,且对各关心点的贡献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六)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包装、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生活垃圾由清洁工收集后存放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为次氯酸钠、乙醇、氧气、医疗废水、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危险物质总量与临界量比值为0.05885,未超过临界量。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存在的环境风险,只要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监控好各种危险源的事件发生,发生事件时,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接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五华区林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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