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东风西路69-70号,土地坐落于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四邻:北至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至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至人民中路,西至东风西路,面积792.95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目前,除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昆明新华书店连锁有限公司外,无任何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对该宗地主张申请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该宗地面积792.95平方米土地所有权确定为国有,其中133.42平方米使用权人昆明市新华书店,659.53平方米使用权人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于该公告发布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将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5361986
附件:确权范围示意图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