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五华动态>通知公告
五华区护国街道片区部分国有资产危房清租及清退处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护国街道片区部分国有资产危房清租及清退处置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购买主体: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1 法律服务

资金预算:50万元;

   资金来源:区属国有企业拨款。

二、购买内容

围绕危房安全隐患治理,依法依规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直管公房危房承租户及非直管公房危房居住户开展清租、腾退工作,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及诉讼代理服务,涉及直管公房危房278户,需进行清租处置;涉及其他非直管公房危房20户,需进行清退处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直管公房危房清租、腾退处置工作;

2)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解答公房危房清租、腾退相关法律问题;

3)拟定清租、腾退工作方案、搬离协议及各类配套法律文书;

4)对项目开展中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参考意见及建议;

5)代理采购人对开展清租、腾退工作所需要的司法诉讼工作;

6)协助采购人对危房居住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及解读签订腾退协议

三、承接标准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授权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且为本单位人员。

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况;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 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五、目标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目标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律师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法律咨询响应及时、解答专业准确,法律意见及建议合法合规、切实可行,能够有效规避项目法律风险。

3.拟定的工作方案、法律文书、协议函件等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条款合法,符合公房管理政策及项目工作要求,无法律漏洞。

4.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客观公正、依据充分,分析全面深入,提出的风险防控及工作建议具备可操作性。

5.诉讼代理工作勤勉尽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进展反馈及时。

6.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妥善保管项目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住户个人信息及其他涉密内容。

7.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文明规范,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风险防控,确保清租腾退及法律服务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服务成果完全满足采购人工作目标及验收标准。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房危房清租处置工作完成(即所有拟清退住户搬离公房)后止。

、拟开展时间

2026年4月—处置完成

、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2026年48414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273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