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及《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昆政办〔2015〕104号)等有关规定,五华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五华区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正式启动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于2026年3月23日在五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五华区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截至报名期满,共有5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名单附后)。
受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委托,龙翔街道办事处于2026年3月31日在项目征收范围内现场张贴《关于选取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由被征收人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截至协商期满,未形成协商一致意见,视为协商选定未达成一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的规定,现决定采取投票推选方式确定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及方式
本次投票采取现场投票与流动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投票
时间:2026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地点:人民西路110号(原云天化办公地点)
方式:被征收人凭本通知及身份证明到现场填写《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意见单》进行投票。
(二)流动投票
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至4月11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方式:由工作人员按片区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意见单》。投票箱由五华公证处提前封存,流动投票期间不开启。具体收集时间及点位安排,被征收人在领取本通知时一并告知工作人员。
特别提示:已在流动投票期间完成投票的被征收人,无需再参加现场投票。
二、投票原则
按照“一个产权证、一户一票”的原则进行投票。
投票时,被征收人应在附件所列5家评估机构中选择1家,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票。
逾期未投票的,视为放弃本次投票权利,但不影响投票结果的认定。
三、计票及结果确定
投票截止后,由昆明市五华公证处现场组织计票统计。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有效票最高的评估机构即为中选机构。
若出现两家及以上评估机构得有效票数相同且并列第一的情况,则由公证处当场组织抽签(或摇号)方式随机确定中选机构。
四、监督与公证
本次投票推选过程及结果,由昆明市五华公证处全程公证,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项目所在地社区代表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注意事项
(一)被征收人未领取本通知的,可携带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现场投票时间内到投票地点领取《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意见单》并现场投票。
(二)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须同时提交被征收人书面授权委托书、被征收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三)为保障投票秩序,请各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投票。
附:房地产评估机构投票推选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 | 资质等级 |
昆明滇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壹级 |
云南驰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贰级 |
昆明富乙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贰级 |
云南瑞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壹级 |
深圳市同致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壹级 |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6年4月7日
关于投票推选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A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