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宝马4S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宝马4S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宝马4S店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366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昆明宝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同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扩建内容主要为在维修车间1F增加3个摩托车维修工位;将维修车间2F现有三座喷烤漆房(两用一备)中备用的一座喷烤漆房设为常用,并调整运营时间以满足服务需求,打磨工位新增一套中央除尘系统及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其余维修保养工艺、采用的污染治理设施及其它建筑、设施均保持不变。扩建后,汽车维修保养能力为15000辆/年、钣喷维修10000辆/年,摩托车维修1000辆/年。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设备安装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很小。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①物料堆存采用覆盖措施,避免露天堆放;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时紧闭门窗;③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洒落引起二次扬尘;④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项目内不设置施工营地,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其中污染物主要为SS。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间,将会使用电锯、电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大约70-90dB(A),产生地点多在室内,噪声的特点是突发性和间歇性。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作业;②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③对施工机械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安装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为短时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四)固体废物: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装修完成后,按照《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打磨过程均在打磨房内进行,4个打磨工位以PVC软帘分隔,工作时拉上软帘,可保证其内部空间的封闭性,打磨时产生的颗粒物由移动集尘器收集(总风量6000m3/h),收集效率90%计,打磨废气通过1套中央吸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扩建后共设置1间调漆房、3间喷烤漆房,年工作1400h/a。其中:调漆、喷涂、烤漆废气经封闭区域整体微负压收集后(单座喷烤漆房风量20000m3/h),经配套的3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三根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设置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焊接工作时将设备移动至工位处,产生的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空气稀释扩散等措施;项目区较为空旷,有利于废气稀释、扩散,无组织废气经一定距离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废水依托已建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洁、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处理,由东南侧西三环总排口达标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放废水可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 标准限值要求。
(三)地下水: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途径主要为有机危险废物渗漏后通过渗透方式进入地下水环境。有机危险废物泄漏存在于土壤中或渗入到地下水位区域时,可能进入地下水层,进而污染地下水。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可降低风险。
(四)土壤:有机危险废物渗漏,渗漏必然穿过较厚的土壤层,使土壤层中吸附的油品减少。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可降低风险。
(五)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维修设备、空压机、风机、空调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次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部分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情况下,项目昼间南、北、西侧各个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东侧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布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旧零部件及一般包装物等,优先出售给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率达100%。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废冷冻液、废稀释剂)、有机化学品沾染废物(包括废矿物油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遮蔽膜、遮蔽胶及喷漆手套等沾染物)、废油漆渣、废过滤网及废活性炭。依托项目区维修车间西北侧已建的两个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油漆、油类物质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火灾事故排放等。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废气治理设施定期维护检修,原料仓库、喷漆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总体环境风险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xx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