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昆明市相关精神,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目录代码:C0809,目录名称(三级目录):其他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选取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昆明市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评审及土地评审服务工作。依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及相关费用支付标准,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服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1.一标段: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
2.二标段: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
3.三标段: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评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标包内每个项目评审时间原则不超过90日历天。
五、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130.00万元(其中:一标段45万元,二标段45万元,三标段4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授权书及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二标段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及造价咨询能力,三标段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咨询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等失信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七、工作要求
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实施评审服务。须遵循《国家审计准则》,严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对评审工作底稿及审核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不得转包或违规分包,须按时限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并配合档案归档工作。
八、目标要求
通过购买专业服务,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及土地成本评审的全覆盖与规范化。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与安全性。服务成果需通过采购人复核,满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要求。
九、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本项目预算总额130万元,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十、资金支付方式
承接主体完成全部评审工作,提交评审报告及完整档案并通过甲方复核,开具合规票据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具体支付流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响应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0871-63625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