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权力”
人们常常分不清楚
在使用或表达时容易混淆
而两者一字之差
其法律意义却天壤地别
一起来看看吧
权利
权利的核心是“属于你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个体的“利益保障或行为自由”,每个普通公民都有。比如:
人身权利:别人不能随便打你,不能非法闯进你家,这就是你的“人身安全权”“住宅安宁权”。要是有人无故打你,就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报警、要求赔偿。
财产权利:你上班赚的工资、买的房子车辆、攒的存款,都是你的合法财产,别人不能随便偷、抢、占,这就是“财产所有权”。比如有人借你钱不还,你有权利起诉要回来。
生活里的其他权利:孩子到了一定年龄能上学(受教育权)、生病了能去医院看病(生命健康权)、选举时能投出自己的一票(选举权)……这些都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权力
权力是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的“管理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大家的权利。主要属于国家机关(比如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比如:
政府的权力:政府能制定地方政策、审批工程项目、发放低保补贴。比如你想办营业执照,需要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作人员依法审核后给你发证,这就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权”。
公安机关的权力:遇到违法犯罪时,警察能依法盘问嫌疑人、扣押证据、拘留违法人员。比如有人酒驾,警察有权拦下检查,查出问题后可以依法处罚,这就是警察的“执法权”。
法院的权力:有人打官司时,法院能依法审理案件、作出判决。比如甲乙两人因为债务纠纷起诉,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债务人还钱,这就是法院的“审判权”。
权利与权力的核心区别
对比维度 | 权利 | 权力 |
主体(谁拥有) | 全体公民、法人 |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
核心目的 | 保障个人/组织的合法利益 |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 |
行使方式 | 可以自主享有,也可以放弃 | 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随意放弃 |
来源 | 法律规定或合法约定 | 法律授权或组织赋予 |
责任后果 | 侵犯别人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 | 滥用权力要被追责 |
权利与权力两者的关系
对比维度 | 权利 | 权力 |
主体(谁拥有) | 全体公民、法人 |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
核心目的 | 保障个人/组织的合法利益 |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 |
行使方式 | 可以自主享有,也可以放弃 | 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随意放弃 |
来源 | 法律规定或合法约定 | 法律授权或组织赋予 |
责任后果 | 侵犯别人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 | 滥用权力要被追责 |
一方面,权力的存在是为了保障权利。比如政府修公路、建学校,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出行权、受教育权;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法院审理案件,是为了维护被侵犯的合法权利。
另一方面,权利可以监督权力。权力滥用侵犯权利的行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