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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用语“译”点通】权利与权力:遇到事儿先分清,不吃亏→


“权利”和“权力”

人们常常分不清楚

在使用或表达时容易混淆

而两者一字之差

其法律意义却天壤地别

一起来看看吧

权利

权利的核心是“属于你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个体的“利益保障或行为自由”,每个普通公民都有。比如:

人身权利:别人不能随便打你,不能非法闯进你家,这就是你的“人身安全权”“住宅安宁权”。要是有人无故打你,就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报警、要求赔偿。

财产权利:你上班赚的工资、买的房子车辆、攒的存款,都是你的合法财产,别人不能随便偷、抢、占,这就是“财产所有权”。比如有人借你钱不还,你有权利起诉要回来。

生活里的其他权利:孩子到了一定年龄能上学(受教育权)、生病了能去医院看病(生命健康权)、选举时能投出自己的一票(选举权)……这些都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权力

权力是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的“管理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大家的权利。主要属于国家机关(比如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比如:

政府的权力:政府能制定地方政策、审批工程项目、发放低保补贴。比如你想办营业执照,需要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作人员依法审核后给你发证,这就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权”。

公安机关的权力:遇到违法犯罪时,警察能依法盘问嫌疑人、扣押证据、拘留违法人员。比如有人酒驾,警察有权拦下检查,查出问题后可以依法处罚,这就是警察的“执法权”。

法院的权力:有人打官司时,法院能依法审理案件、作出判决。比如甲乙两人因为债务纠纷起诉,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债务人还钱,这就是法院的“审判权”。
   权利与权力的核心区别

对比维度

权利

权力

主体(谁拥有)

全体公民、法人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核心目的

保障个人/组织的合法利益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

行使方式

可以自主享有,也可以放弃

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随意放弃

来源

法律规定或合法约定

法律授权或组织赋予

责任后果

侵犯别人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

滥用权力要被追责

权利与权力两者的关系

对比维度

权利

权力

主体(谁拥有)

全体公民、法人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核心目的

保障个人/组织的合法利益

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利益

行使方式

可以自主享有,也可以放弃

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随意放弃

来源

法律规定或合法约定

法律授权或组织赋予

责任后果

侵犯别人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

滥用权力要被追责

一方面,权力的存在是为了保障权利。比如政府修公路、建学校,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出行权、受教育权;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法院审理案件,是为了维护被侵犯的合法权利。

另一方面,权利可以监督权力。权力滥用侵犯权利的行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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