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催缴通知书(五人社监催字[2026]第035号)
发布时间:2026-03-03 15:16:59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牛严立
审核:武永云
终审:张婕
五人社监催字[2026]第035号
被告知人:晋建集团八建(云南)建工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31日发出五人社监罚字[2025]第025050号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行政处罚款按照要求缴到指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大观支行,国家金库五华支库;行政机关编码:010904 科目编码:103050199001),但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10日内将行政处罚款按照要求缴到指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大观支行,国家金库五华支库;行政机关编码:010904 科目编码:103050199001),如未按时缴纳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执法案卷,一份交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