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五年纲要的收官之年,五华区审计局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继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目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现将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25年度我局完成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我局在工作中没有发生因不依法执政、不依法行政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或现象,在执法过程中,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 2025年度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方面
我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把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加强重点事项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经审计机关局党组会议或局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分层级召开审计业务会或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签署重要合同等均通过合法性审查。
(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方面
一是加强对五华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强化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合力,推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二是我局商区委组织部提出审计计划安排,区委组织部提出领导干部年度审计建议名单,征求区委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意见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交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后,按照要求开展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召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执法人员都参与执法证资格考试,认真参与执法学习培训。严格按照《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审计具体程序、流程,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要求审计人员执法程序合法、取证证据充分适当,确保审计查明问题定性、定责准确性。二是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和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各层级责任,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三是我局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研究,参与制定、审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我局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就我局所起草的相关协议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是我局充分利用审计专业报刊、杂志、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平台以及网络视频专题培训等,深入开展法治知识学习。通过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云南省审计厅、昆明市审计局举办的视频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把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切实加强法治素质提升,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方面
一是2025年我局参照上级审计机关权责清单,经过局党组研究及合法性审查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和调整。二是2025年我局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都开通“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个人账号,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工作。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2025年,我局完成了《五华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五华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按规定报送区人民政府、区人大财经委审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 主要亮点成效
(一)结合审计项目,严格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坚持审计质量控制“环环有责、人人有责”,加强质量控制各环节的贯通协作、有序衔接和相互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在制定年度计划审计项目环节把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和问题多发的项目,加大审计力度。在审计现场管理环节压实审计组长、主审的责任,强化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层层负责严格把关,明确审计组、审计组所在科室、牵头科室、法规审理科室各自责任,加大对审计工作底稿审核力度,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二)规范行政执法权,促进审计高效、透明开展工作
我局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从严控制审计权力运行,突出对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一是抓好审前预防,要求全体审计组成员认真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云南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八条禁令;二是强化公众监督,审计期间张贴审计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对有中介人员参与审计的项目,对中介人员适时跟踪监督检查,有效地切断腐败的温床。
(三)督促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把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按照《昆明市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昆明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昆明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健全审计整改分级审核和分类,落实《云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对整改台账进行规范管理,对整改类型和期限合理设置。
区审计局严格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审计整改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29号)、《昆明市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昆审委发〔2024〕2号)等政策文件,对涉及项目按程序进行了特殊销号。
四、 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审计力量不足。目前审计任务繁重,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的范围更加广泛,要求更加严格,审计机关需要承担审计任务日益繁重,审计力量不足,专业技术力量不强,审计机关“上下一盘棋”人员统筹和配合纪检、巡察等部门工作也使得审计人力资源与审计任务繁重矛盾凸显。
(二)研究型审计理论研究不足。研究型审计工作虽已推进一段时间,但审计人员理论研究能力仍需提升、审理理论研究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对研究型审计内涵的理解还需进一步提升,还需进一步提高成果转化率。
五、 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加强与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我局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按时完成阶段性的工作任务。
(二)做实研究型审计,提高审计能力。坚持走研究型审计之路,让研究成为每一名审计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把立项、问题、建议当作课题研究,通过研究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成果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审计人员综合能力,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始终坚持主动地、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