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催缴通知书(五人社监催字[2026]第016号)
发布时间:2026-02-04 14:44:43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牛严立
审核:武永云
终审:张婕
五人社监催字[2026]第016号
被告知人: 巧家县江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9月1日发出五人社监罚字[2025]025034号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行政处罚款按照要求缴到指定银行(即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号: 871906648710222),但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10日内将行政处罚款按照要求缴到指定银行(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号:871906648710222),如未按时缴纳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执法案卷,一份交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