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要求,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结合五华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评估机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出具备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评估机构。
二、遴选条件
评估机构是指相关部门认定,按照相关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服务设施、信息化评估系统等。同时,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据评估结论而开展的服务工作,也不得对已入住本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评估。
(二)具有专业的评估队伍。评估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并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评估人员不得与被评估机构或被评估对象有任何利害关系。
(三)标准掌握:熟练掌握《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及相关要求。
(四)信誉要求:近二年内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业务独立性: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三、申报材料
自愿参与补贴项目的评估机构,可向五华区民政局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至五华区民政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评估机构申请表(附件5)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办公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
4.提供服务设施、信息化评估系统等相关证明材料
5.人员资质证明: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7.信誉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受理申报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31日前,过期不在受理;
2.办理地点:五华区民政局209办公室(五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3.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PDF电子版,材料不予退回;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2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公示结果
候选名单在五华区政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机构,与五华区民政局签订《昆明市五华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服务协议》。
(六)平台发布
审核通过的评估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创建账号、认定资格、发布信息,完成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商户的注册工作等。
(七)动态管理
五华区民政局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五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0871-63635326
地址:五华区民政局209办公室(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209);
附件5:
服务机构申报表
机构名称 | |||
机构地址 | |||
成立时间 | 机构性质 | □公办 □民办非企业 □企业 □其他(请注明)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服务范围 | □养老机构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 ||
经营场所面积(m²) | 机构从业人员总数 | ||
备案床位数 (养老机构填写) | 机构服务人员总数 | 持证护理员 人 评估员 人 其他 人 | |
开户行全称 | 开户行行号 | ||
银行账号 | |||
机构承诺 |
我机构按照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民政部门 |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我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保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办理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老年人能力评估主体规定。本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真实可信。不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服务机构串通、伪造评估过程或评估结果。不事先允诺老年人评估结果以鼓动老年人参与评估。杜绝虚假申请、虚假评估、评估结果不准确等情况。
3.活动开展前组织评估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能够正确、及时回答老年人有关评估问题的咨询,熟练操作评估所用的移动设备及软件,真实客观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进行评价,按规定出具评估结果。
4.本机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接受、主动配合审计和检查。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全额承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机构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长 | 收费标准 |
1 | |||||
2 | |||||
3 |
注:1.此表中填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得超出《云南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
2.机构养老服务应列明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等。
3.收费标准应结合申报机构目前实施的收费价格填报,发现临时涨价行为,立即取消该机构申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