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口片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厂口连接线至厂口工业园东片区(富嵩公路)公路工程)一期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交通运输局。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厂口片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厂口连接线至厂口工业园东片区(富嵩公路)公路工程)一期。
三、使用林地的用途:公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厂口社区和新民社区境内。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详见厂口片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厂口连接线至厂口工业园东片区(富嵩公路)公路工程)一期使用林地现状图,林地面积为0.2516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10.7立方米,主要树种为玉兰、圣诞树、板栗树、其他阔。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厂口片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厂口连接线至厂口工业园东片区(富嵩公路)公路工程)一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属于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厂口社区前会居民小组、老花铺居民小组,新民社区阿纪鲁居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昆明市五华区交通运输局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昆明市五华区交通运输局足额支付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