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石子山公墓新区开发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 。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石子山公墓新区开发项目。
三、使用林地的用途:新建墓区、墓区通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石子山回族公墓。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详见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石子山公墓新区开发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2.3054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原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77.19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柏木、黑荆树、云南松、桉树、杂灌。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石子山公墓新区开发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属于昆明市回民殡葬服务处管理使用。
八、使用林地补偿情况:不涉及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