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昆明岑策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9 10:21:1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编辑:吕娅
审核:邓琴
终审:王美雁
昆明岑策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01023466400644001Q),有效期2023年8月8日至2028年8月7日,经营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1858号一层01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贵单位应于2026年1月15日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因公司负责人电话已为空号,无法与贵公司取得联系。2026年1月8日,我分局对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贵公司已停止营业,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依法对贵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注销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公众、相关权益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
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人民中路66号1号楼3楼)
电话:0871-64107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