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
购买主体: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性质: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1102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资金预算:59.8万元以下(不含)。
二、购买内容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2024〕104号)文件规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可局部优化情形及优化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五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必要性论证,提出优化思路,形成局部优化方案并进行合理性分析,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4〕431号)明确的成果汇交要求提交优化成果(含文档数据和矢量数据等内容),按程序上报审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前期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为调入开发边界项目用地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等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规划技术支持;
2、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报告: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情况、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原因及必要性论证、优化思路与基本情况、优化方案合理性分析等内容;
3、制作图件: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布局图、调入及调出地块用地现状图、调入及调出地块规划用途对比图等;
4、相关附件材料收集和整合:举证材料等;
5、矢量数据制作: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更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和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3个矢量图层。
三、承接标准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四、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五、目标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目标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内容:
(1)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报告;
(2)图件: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布局图、调入及调出地块用地现状图、调入及调出地块规划用途对比图等;
(3)矢量数据: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更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和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3个矢量图层。
2、项目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由文档材料和矢量数据两部分构成,且均应符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4]431号)要求。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月(不含成果上报审查及由此发生的成果二次优化时间),最长工作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昆明市人民中路66号
联 系 人:保老师
电 话:0871-64150230
邮 编:650000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