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昆明市万科城物业不作为及收费相关问题的投诉
来信时间:
2025-12-03 10:47:43
来信内容:
尊敬的相关监管部门: 本人系昆明市万科城业主,现就小区物业存在的高收费低服务、质价不符及违规收费等问题投诉如下,恳请部门介入督促整改: 1、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地下B层对外承包并高价收取充电费、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无合法依据且未获业主认可。请督促停止违规行为并规范收费。 2、小区物业费、电梯费、水费二次加压费均远超同区域小区标准,电梯维保费用无明细公示,加压费与设备维护成本严重不符。请核查并责令调整收费。 3、车位管理费每月 60 元单独收取缺乏合理依据,疑似重复收费(应该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应该单独收费)。请督促将其纳入物业费或依法降低收费标准。 4、小区安防措施形同虚设,保安未对陌生人员执行问询登记制度便随意放行,严重威胁业主居住安全。请督促强化安防管理。 5、物业利用小区公摊面积开展广告投放等营收活动,相关收益款项未向业主公示,也未向业主分配分红。请督促公示收益并依法分配。 望相关部门重视业主诉求,尽快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6.前期物业合同已满两年,未按合同约定征求业主意见,无视业主不续签的意见,单方面默认合同继续有效。要求督促物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再确认原合同是否有可以继续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
受理时间:
2025-12-19 14:09:33
回复内容:
黄铭海: 您好!您关于“万科城物业收费、管理”问题的邮件已收悉,现将具体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收费问题调查: 1、普吉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6日到现场进行核查,并于2025年11月27日对电动车充电费及服务费不合规的情况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五市监责改[2025]620号),要求其对电动车充电加价行为进行整改,2025年12月4日上午普吉街道办事处召开关于处置万科城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费及服务费收费标准相关问题的会议,经会议讨论,物业公司做出收费下调的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4天,现物业公司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了预调整,临时充电标准为:充电费用0.51元,服务费0.30元。包月临停(含充电)40元每月,包月临停(不含充电)20元每月。 2、小区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水费二次加压费问题。由物业管理公司核定收费标准向住建部门进行报备。现场物业公司提供了,五华区物业项目属地备案申请表。 3、关于广告投放问题,我局根据单位职能职责针对广告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内容进行监管。 经普吉街道办事处调查: 1、万科物业门卫对于外来访客需要扫码进行登记,来访事项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出示单次二维码进入小区,物业后续会加强对于外来人员进行管控。 2、根据小区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授权物业对于公区进行经营管理,按照物业合同进行分成,公共收益分成每个季度在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均有公示,业主也可下载“住这儿”APP绑定房号线上查看,业主权属部分单独设计专户进行存缴,物业无权对于公共业主收益部分做分红及用途处理,后续使用需全体业主意见征询。 3、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第二章:合同到期,未有业委会或经过全体业主与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继续有效,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 4、关于物业不作为问题,街道已于2025年12月4日邀请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万科物业到小屯路社区召开问题处置会,针对万科城小区反映的非机动车停放充电收费及物业管理问题进场处置,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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