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黄铭海:
您好!您关于“万科城物业收费、管理”问题的邮件已收悉,现将具体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收费问题调查:
1、普吉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6日到现场进行核查,并于2025年11月27日对电动车充电费及服务费不合规的情况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五市监责改[2025]620号),要求其对电动车充电加价行为进行整改,2025年12月4日上午普吉街道办事处召开关于处置万科城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费及服务费收费标准相关问题的会议,经会议讨论,物业公司做出收费下调的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4天,现物业公司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了预调整,临时充电标准为:充电费用0.51元,服务费0.30元。包月临停(含充电)40元每月,包月临停(不含充电)20元每月。
2、小区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水费二次加压费问题。由物业管理公司核定收费标准向住建部门进行报备。现场物业公司提供了,五华区物业项目属地备案申请表。
3、关于广告投放问题,我局根据单位职能职责针对广告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内容进行监管。
经普吉街道办事处调查:
1、万科物业门卫对于外来访客需要扫码进行登记,来访事项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出示单次二维码进入小区,物业后续会加强对于外来人员进行管控。
2、根据小区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授权物业对于公区进行经营管理,按照物业合同进行分成,公共收益分成每个季度在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均有公示,业主也可下载“住这儿”APP绑定房号线上查看,业主权属部分单独设计专户进行存缴,物业无权对于公共业主收益部分做分红及用途处理,后续使用需全体业主意见征询。
3、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第二章:合同到期,未有业委会或经过全体业主与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继续有效,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
4、关于物业不作为问题,街道已于2025年12月4日邀请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万科物业到小屯路社区召开问题处置会,针对万科城小区反映的非机动车停放充电收费及物业管理问题进场处置,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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