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卢氏公馆(国家级)
发布时间:2025-12-02 10:19:43
信息来源: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张津南
审核:黄宇
终审:张纯然
昆明卢氏公馆位于翠湖南路4号,占地面积为607.5平方米,为法式园林私人建筑,系时任云南省主席卢汉的私人住宅及办公场所。
公馆由新、老公馆组成, 老公馆于20世纪30年代,为两层砖石结构法式建筑,石构件多有浮雕装饰 ,门窗、内装饰均采用进口柚木,室内配有壁炉;新公馆建于20世纪40年代,为简约化设计的两层西式别墅建筑。
1949年12月9日晚,卢汉在公馆内将时任国民党西南军政长张群、第八军军长李弥、第二十六军军长余程万、军统云南站站长沈醉等人扣押,宣布云南和平起义。
昆明卢氏公馆见证了云南和乎起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
2019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