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光、解文志药品经营违规调查的配合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09:32:01
信息来源: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夏侯珺武
审核:徐振洲
终审:李继娟
公 告
当事人:杨光,男,汉族,出生日期:1983年04月12日。住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镇建设村陈忠屯,曾租住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丰宁南区十二栋二单元104室。
当事人:解文志,男,汉族,出生日期:1979年09月15日。住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镇建设村,曾租住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丰宁小区北区49栋5单元201号。
我局于2025年4月24日依法对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药品购销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调查,自2025年4月27日后至今多次联系你未果,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配合调查,如逾期未到我局配合调查,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你及相关物品依法进行处置。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删改后公开)


